如果遇到欠工資沒證據的情況,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解決:勞動合同是***的直接證據能夠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工資在支付憑證或記錄:比如工資、銀行轉賬記錄等,以證明與傭人單位曾向你支付過工資,社保繳納記錄等。收集能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一切證據。如果上述證據都沒有,可以找同事作證,證明欠薪屬實,收集與雇主溝通的電話記錄、短信、微信聊天記錄等,將涉及到拖欠工資的內容作為證據。跟用人單位協商,讓其出具拖欠工資的欠條或結算單。協商無果,可以去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并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什么是勞動訴訟聯系方式
在工傷停工留薪期內上班薪資如何計算。如果是工傷停工留薪期,一般情況來說應該休息,不應當上班。如果已經經過醫(yī)療機構認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可以上班的,其工資待遇等應根據具體情況計算。停工職工的工資會按照職工原工資待遇發(fā)放,為保障期在受傷期間的經濟收入不受影響,按照正常上班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保持原工資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應根據醫(yī)療機構的意見,合理安排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的工作。若工作對工傷職工的傷勢恢復不利,就予以避免。同時,用人單位可以與工傷職工協商,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安排和工資待遇。什么是勞動訴訟聯系方式上班遲到扣工資是否合法?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這種解除權是不附加條件的。另外,根據原勞動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fā)[1995]324號)規(guī)定,勞動者提**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職工懷孕期間合同到期,單位不可以不續(xù)聘,變相解雇員工,需要支付正常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時,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即女職工的合同應當自動延續(xù)至其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結束,傭人單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不續(xù)聘為由解雇員工。工資發(fā)放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不得因懷孕而降低其工資,產假期間絨里。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定南王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對未參生育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建立勞動關系后應依法依規(guī)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爭議屬于勞動爭議:(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在實踐中,有不少勞動者就公積金的繳納問題、受到行政處分而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爭議,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起訴必須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一般應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蘇州如何勞動訴訟
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什么是勞動訴訟聯系方式
在工資拖欠案件中,勞動者只需要舉證證明其已履行勞動義務即可,而對用人單位未付工資的事實不應當負舉證責任。《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1994年)第6條第3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這表明,用人單位有義務保存已支付工資的證據,而勞動者一般不可能掌握未支付工資的證據,在勞動者提出已履行勞動義務的證據并提出追索拖欠工資的主張時,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己支付工資,就應當認定未支付工資的事實并支持勞動者的主張。什么是勞動訴訟聯系方式